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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雷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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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市京师(德州)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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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关于走私罪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:

发布时间:2021年12月27日 来源:德州刑事律师
[导读]:   张雷律师,德州刑事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(德州)律师事务所,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;为人和善,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。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秉着“做点实事,帮人

  张雷律师,德州刑事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(德州)律师事务所,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;为人和善,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。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秉着“做点实事,帮人排忧解难”、“不求高风亮节,但求问心无愧”的执业理念,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  

刑法关于走私罪的法律规定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五十四条:下列走私行为,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,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:

 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,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、来件装配、补偿贸易的原材料、零件、制成品、设备等保税货物,在境内销售牟利的;

 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,擅自将特定减税、免税进口的货物、物品,在境内销售牟利的。

  以上就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走私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。总结一下,和走私有关的处罚标准,首先要看走私的金额,或者是为此偷税漏税的金额,其次还要看走私的对象。走私的具体情况一共有十种,比如走私贵金属、走私假币等等。和走私有关的对象分类也因此分成了六类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,欢迎咨询律师。

法律依据:

 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对刑法第154条、第155条进行了司法解释。

  所谓;保税货物;,是指经海关批准,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,在境内储存、加工、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。保税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、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,以及在保税仓库、保税工厂、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、加工、寄售的货物。所谓刑法第155条规定的;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、物品,数额较大的;,是指明知是走私行为人而向其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、物品。应缴税额为5万元以上的。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国家非禁止进口货物、物品,数额较大的,或者在内海、领海运输、收购、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、物品,数额较大,没有合法证明的,应当适用刑法第153条的规定定罪处因此,对于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行为,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,应当立案侦查。

 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最新走私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。走私罪是指故意逃避海关监管,通过违法途径运输货物进行进出口和偷漏关税的违法行为。最新走私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,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的税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。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,欢迎咨询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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